营销不等同于销售,但营销维度高于销售。
而为营销?
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和《营销管理》大部头教科书已经给出了学院派答案,不可否认其严谨性、系统学、科学性。
但总觉得尚未触及本质。
今天在顾彼思商学院《MBA轻松读市场营销》中发现了简洁又有力的定义:
市场营销为,创造"让他人持续购买的机制"。
你品,你细品!
无论从STP来定位营销战略寻找新蓝海,还是产品规划、价格设计、渠道模式、推广传播,无不是围绕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为导向。
营销的本质是设计出一套用户持续购买的机制,营销是为了改变,改变人们的行为,这也是营销的核心目的。
没有行为的改变,营销就是失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