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0月30日,宁夏石嘴山。凌晨02:40分许,隆湖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,发现一名小汽车驾驶人邢某面色红彤彤、神情还很紧张,便对其进行检查,结果发现其喝了酒,其呼气检测结果高达153mg/100ml,后经血检,结果为145.58mg/100ml。
而在要求其出示证件时,邢某又言辞闪烁,称没有带。交警怀疑其无证,遂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查,结果发现邢某在2022年在山东聊城因醉驾被交警查获,后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,并处罚金10000元,驾驶证也已被吊销,至此次被查时尚未重新取得驾驶资格。
目前,邢某再一次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侦办完结后将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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